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37)
项目名称:******医院高新分院饮水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300.00元
最高限价:立式饮水机1900.00元/台/年、柜式饮水机8000.00元/台/年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高新分院饮水设备租赁项目);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1-1 | ******医院高新分院饮水设备租赁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 483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 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注:获取须知:投标人须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08-28 15:30:00
地 点:******医院高新分院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医院高新分院)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与文景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有限公司
******医院高新分院)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