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尚志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SL0108G******1001
1.招标条件
******办公室以尚文3888号的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我市连续遭遇特大洪水,给我市小水库造成了不同程度水毁,坝前最高水位持续超设计洪水位运行,对水库造成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第一章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对我市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三类坝并经省厅复核后,按照规章规定,需做除险加固设计并进行消险;
2.2招标范围:大坝安全鉴定、地勘、测量、初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水保环保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2.3服务地点:尚志市;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技术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最终以设计取费95%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4年11月15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水务局
监 督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尚志市中小型公益性河流及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